買舖一大迷思:買公司定買物業?

 

買賣商舖,過程中必然會考慮的就是如何降低交易成本,同時又能平衡風險。而商舖的買賣形式,不外乎「買賣公司」及「買賣物業」兩種,然而兩者對交易成本以及風險的承擔分別有甚麼影響呢?

買賣物業和買賣公司有三大分別。第一,買賣公司很多時要承擔該公司的負債,必須留意潛在風險,特別要小心隱藏負債或者文件不齊,例如強積金供款(MPF)有沒有供得齊供得足,稅務又有沒有交足,有很多文件要檢查,整個手續需時甚久,一般要幾個月的時間。

第二大分別,買賣公司的律師費較為昂貴,動輒二十萬至三十萬元,而審計(audit)上的費用也要複雜很多;相對地買賣物業就簡單多了,因此律師費最少只需幾千元,最多幾萬元內就完成了。

第三大分別,買賣公司既花時間又花金錢,為什麼仍然要選擇買賣公司形式呢?全因可以節省一大筆印花稅。買賣公司的印花稅只是0.26%,對比買賣物業的4.25%,相差了四個百分點,變相令交易費用大減,這就是商舖投資者都喜歡買賣公司的主因。計算印花稅可參考: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ese/sd_comp/csdshare.htm

附加資料:

買賣公司的朋友,以下流程也需要注意一下:

(1)公司轉讓後,新任董事便須承擔和履行作為董事的責任。以下是公司轉讓前注意事項,如屬整間公司轉讓,新買家要特別注意。

(2)公司有沒有未清繳的政府費用 (例如: 商業登記證費、稅款等)

(3)公司稅務狀況如何? 會計賬目有沒有按法例規定進行核數,會計憑證有否妥善保存

(4)公司有沒有潛在負責或責任需要履行

(5)如轉讓的公司有一定規模,考慮轉讓委託第三方會計師進行盡職調查,確保交易公平進行

(6)股份轉讓所需資料:

  • 公司名稱
  • 現有公司股權比例分佈
  • 提供轉讓人和受讓人姓名、地址、轉讓股數
  • 交易日期
  • 股份轉讓所需文件
  • 公司章程 (articles of association)
  • 最近期周年申報稅 (NAR1)
  • 有限公司成立表格 (NNC1) (如轉股日期未到首個公司周年日)
  • 股份轉讓的董事會議記錄
  • 股份轉讓協議書 (Instrument of Transfer)
  • 股份買賣書 (Bought Note & Sold Note)
  • 最近期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。如果還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表,則需提供最近期 (股份轉讓日期3個月內) 的管理財務報表(management accounts)
  • 如果該公司是新近成立,而未開業及沒有審計帳目,需由公司董事簽署提供書面確認
  • 股份轉讓流程
  • 確認所有董事和股東同意股份轉讓
  • 安排股份轉讓表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
  • 董事會簽署決議批准股份轉讓
  • 親身到印花稅署辦理加蓋印花手續,或將文件郵寄到本署加蓋印花
  • 即日領取加蓋印花的轉讓文件
  • 股份轉讓印花稅

(7)香港稅務局會就股份轉讓徵收印花稅。根據《印花稅條例》規定,買賣任何香港股票均須徵收印花稅,印花稅的稅率將取決於股票的金額或其價值

查詢盛滙商舖網頁:https://bwfund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