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外座位食肆牌

對食肆租舖而言,擁有「食肆設置露天茶座」牌照(Outdoor Seating Accommodation)的話,便可合法地在門外擺放桌椅,增加營業能力,租值一定高人一等。而言,領取此牌照需要符合甚麼條件呢?

此牌照特點是無論所處是私人土地或政府用地均可申請,只需合符法定要求,包括:街道不能人流太多,空間大小須在放桌椅後能夠每1.5平方米坐一個人,還剩下2米的空間供行人走過。牌照又要求所擺放桌椅,不可距離消防龍頭或地制1.5米以內,不可阻塞走火通道,以及不能露天明火煮食。此外,露天茶座規定營業時間只能至晚上11時,以免滋擾鄰近居民休息。

 此牌照申請者甚多,但成功者極少。無論業主自用或是租舖香港有近3萬間食肆,只有200多間擁有由地政總署發出的「食肆設置露天茶座」牌,可謂百中無一。據統計,該牌照每年有近日宗申請,成功申請者僅得約十宗。為何如此困難?皆因申請者要過很多關,包括:地政署、消防處、運輸署、屋宇署、民政事務署、環境保護署……其中最難過一關是「公眾諮詢」,試問你是樓上居民,怎會願意樓下開設露天食肆,弄得環境嘈吵污穢?反對是人之常情。不過,若樓上是商業大廈,沒有居民,環境又合符法例要求,申請成功率則較高。

實際個案分析:

位於深水埗東京街56至58號AB舖(經營者為濠軒餐廳),於2016年11月 以1500萬成交,回報3.34%。該舖租金41,800元,租約至2018年10月31日,租值約4厘。如果以10分為滿分,筆者僅打5分,原因何在?

 

租舖注意舖位門面15呎 X 30呎,以685呎計算,餐廳內僅得20個座位,按食肆「4-3-2-1」定律:4成食材、3成工資、2成租金、1成利潤來分析:

$41800 / 0.2 = $209,000
$209,000 / 30 = $6,966/日
$6,966 / 20(桌子)/ $40 (人均消費)= 8.7轉(翻桌率)

可見,單憑20個座位,承租能力有限,故只能給5分。

其實,該餐廳以往會在門前行人路擺放桌椅,藉以提高營業額。但自2016年9月24日起食環署嚴格執法,加強發出告票以掃蕩阻街,受票控者定額罰款為1500元。另外,食肆最怕扣分制度,如12個月內扣滿15分,需要停牌7日,再犯停牌14日;12個月內再犯,更會吊銷牌照,令不少食肆從此不敢放桌椅出門外。

上述舖位位處東京街/懷惠道交界,毗鄰李鄭屋邨,看圖則為「四正」的大單邊,店前有闊大空間,正適合申請「食肆設置露天茶座」牌。若取得此牌,商舖將非常值錢,租值也大幅增加。以其面積及4萬多元租金計算,意味租戶每年每平方米費用僅為2.5至10元,實在非常便宜。

可惜的是,該舖並未取得有關牌照,承租能力便大受局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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