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樓 vs 租舖:合約細節大不同,創業/租屋前必讀
在香港租樓住抑或租舖做生意,表面都是「俾租」,但合約條款、按金、佣金、免租期等細節,其實相差甚遠。無論你是準備搬屋的租客,還是打算創業開店的準老闆,了解兩者分別,可以避免簽約後才知「中伏」。
住宅租約:靈活、短線、入場易
住宅租約最常見是 「一年死、一年生」。
- 死約:第一年租客不能退租,業主也不能趕人。
- 生約:第二年雙方只需一個月通知,便可終止租約。
住宅按金一般是 「兩按一上」(兩個月按金 + 一個月上期租金)。
地產代理佣金方面,業主與租客 各付半個月租金。
裝修通常由業主提供基本牆身地板,租客最多買傢俬。因業主已預備好單位,免租期非常短——通常只有幾日至一兩星期,甚至完全沒有。
租住宅的人,心態多是暫時落腳,儲夠錢就會上車買樓,所以好少見人租同一間住宅幾十年。
商舖租約:長期、高按金、重裝修
租舖的遊戲規則完全不同。由於租客要自己出錢裝修、申請牌照、打造品牌,投資巨大,所以租約年期較長。
- 零售業:通常兩年起跳。
- 飲食業:裝修及設備更重,一般最少三年起,常見條款是 「3+2」或「3+3」。
即三年死約,之後租客有權續租兩至三年,續租時租金加幅設有上限(多數為 10%–20%)。
舖位按金較住宅高: 「三按一上」(三個月按金 + 一個月上期)。
佣金亦比住宅貴:業主與租客 各付一個月租金。

因為舖位多數交吉(沒有裝修),租客需要時間設計、施工,所以會有 免租期(裝修期):
- 細舖:約一至兩星期
- 大舖:可長達三至六個月
租舖的人,只要生意穩定,便不會輕易搬遷。即使業主加租,很多商戶都寧願繼續租,因為搬舖會流失熟客、損失已投入的裝修費。許多舖位一租就是幾十年,這在住宅市場幾乎看不到。
還有一點:固定地址的價值
對做生意而言,營業地址等於商譽。一旦搬舖,要重新印卡片、改地圖標記、通知老客戶,成本不輕。因此租客往往願意接受合理加幅,以求長做長有。相反,住宅租客沒有這種包袱,搬屋相對簡單。
總結(留白,你想點睇?)
租樓靈活、成本低,適合短期居住;租舖投資大、合約長,但做得好可以守足幾十年。兩種租約各有風險與回報。
你認為租舖的三按一上、三至六個月免租期是否合理?還是你覺得住宅免租期太短?
歡迎留言分享你的經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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