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價買樓的背後:433萬買1,632萬物業?拆解「半契樓」三大關鍵問題
近日地產新聞其中一個焦點,是陳振聰持有的將軍澳富麗花園「半契樓」推出拍賣,開價433萬元。對比測量師估計該單位市值約1,632萬元,開拍價較市價低約47%,折扣幅度相當驚人。
「半價買樓」四個字,對不少投資者來說確實吸引。但市場上從來沒有無緣無故的折讓。半契樓之所以大幅低於市價,背後有三個關鍵原因,值得任何有意入市的買家仔細了解。
甚麼是「半契樓」?
半契樓,指物業業權被分割出售,買家只購入其中一半業權。另一半業權可能在前配偶、兄弟姊妹,甚至一個完全陌生的人手上。這類物業的成因,通常離不開遺產分配、離婚分產,或家庭成員之間意見分歧。以陳振聰的個案為例,他與妻子譚妙清由「長命契」改為「分權共有」,各佔一半業權,法院最終只能收回他那部分進行拍賣。
以下三個原因,解釋了為何半契樓的市場價格遠低於正常單位。
一、銀行不接受按揭申請,買家須以現金一筆過支付
銀行審批按揭時,需要完整的業權作為抵押。半契樓的賣方無法提供完整樓契,銀行無法在借款人斷供時沒收另一半業權,亦不能將整個物業拍賣來填補壞賬。因此,全港主流銀行一律拒批半契物業的按揭申請。
買家必須準備足夠現金,一筆過完成交易。單是這個門檻,已將大部分實力不足的買家排除在外。少數財務公司或會承接此類貸款,但息口較高,並非理想選擇。
二、放租或自住均受限制,實際使用權有限
名義上擁有一半業權,實際上在使用權方面有不少限制。放租必須得到全體業主簽名同意。若另一半業主拒絕簽署租約,物業便無法合法出租。

自住方面,若另一位業權人已居於單位內,新買家可能需要與對方共用空間,甚至無法實際使用物業。過去亦有案例顯示,另一半業權人獲法庭頒下「終身居住令」,新買家連收回單位自住也做不到。
三、申請強制拍賣需時長,法律費用高昂
部分投資者購入半契樓,是希望日後向法庭申請「分割令」,強制拍賣整個物業以取回資金。然而,這條途徑成本高、時間長。

此類官司往往拖延數年,聘請律師、入稟法庭等費用,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港元。資金在訴訟期間被鎖死之餘,若對方面臨特殊困難(如年老無依),法官亦可基於人道理由拒絕批出拍賣令。
小結
半契樓價格大幅低於市價,背後有其市場邏輯:銀行不承造按揭、使用權受限、法律訴訟需時且花費不菲——種種因素疊加,自然令其市場流動性較低,價格折讓較大。
買樓買舖都要PRO。了解物業背後的限制與風險,做足功課,才是穩妥的投資之道。
我是盛滙商舖基金創辦人李根興,自2016年基金成立以來,我們已買入133間香港街舖,涉資港幣22.24億。日後繼續與你分享如何買樓買舖更PRO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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