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再續上回)
如何可以不愛他?
如所持商鋪被發展商看中,可以是一件幸運的事。譬如去年(2017年)太古收購灣仔皇后大道東48、50、56號舖,每間商鋪只得數百平方呎面積,太古分別斥資1.25億、1.54億及1.41億收購,每間商鋪升值逾千至2400倍!若非得到收購,這幾商鋪估價以3厘回報計算,市值最多只是3,000-4,000萬左右,換言之發展商多付3、4倍價錢讓業主離場。假如是市建局收購,一定不可能提出此價錢,就算業主不服提告土地審裁處,也不會達此水平,我猜頂多是太古所給付的一半吧。太古地產這樣的地產商,鍾情於商鋪買賣的業主是否應該愛他呢?
發展商想收購你的舖,怎麼辦?
很多人問筆者,如果收到發展商寄來的信提出收購商舖,該如何做?
我答:你不必太擔心,也不必太開心。雖然沒有人有準確數據,但我估計,十宗收購,九宗半也搞不成。
收購期往往短則數年,長則超過十年也司空見慣。皆因人人都貪心,小業主不團結之餘,商舖買賣當然人人都想盡量賣貴些,發展商卻想盡量控制收購成本。而且,發展商一般不會自己出面,往往透過第三方的「打手」與業主談洽。
如果真的接獲發展商提出收購,我建議業主先聘用數名測量師為商舖估價。為什麼是數名而不是一個?因為人人所估的價都不一樣,商舖的價值沒有同一標準,業主自然拿最高的舖位估價去與發展商洽談,這樣才夠「牙力」去議價。每份報告大約10,000至20,000元,值得付的。對所持商舖市值心裡有數,之後要抬價多少來討價還價,就由自己決定了。
如果你所持的業權分數高於兩成,發展商無法提出強制拍賣的話,業主自然可以企硬一些。若然少於兩成,就要看看其他因素再作決定。據我聽聞,有些業主會由市值抬價起碼5-6成去跟發展商談判,有些人則「等錢使,有賣趁手」,實在是因人而異。
願意接受收購價,該如何做?
即使業主願賣,發展商也不是立刻付錢這般簡單。通常業主需簽署一個有條件的買賣協議,待發展商於一段時間內徵收到某百分比的業權份數,協議才會一次過生效。期間業主是「無錢落袋」的,萬一發展商收不夠業權,合約便會作廢。市場上收購泡湯,多數是這種情況。從發展商角度看,這做法又確是完全合理,萬一它收不齊業權,只得你肯進行舖位買賣,其他業主不肯就範,那麼發展商買下你的舖又有何用?即使要收,也該收購樓上的住宅為優先,因為銀碼細,資金成本平得多。所以一般收購步驟是「先收樓,後收舖」,皆因舖價是最貴的。
無論如何,我從未聽過有人因發展商收購而蝕本離場,最多是嫌比市值低賺得少而已。
如果我是奸人發展商收樓……
坊間流傳許多不良的收樓手法,是否真實,我無證據在手難以肯定。不過如果我是以收樓維生的「奸商」,或許可以用以下五個「賤招」來加快收樓:
- 先透過中間人在市場上買入大概兩至三成業權,通常先買樓上離樓梯最遠、最便宜的物業,首先封住八成強制拍賣的門檻。霸了地盤,其他發展商就不會過來搶食。當然,我不會自己出面持貨,由中間人去辦較為方便。
- 擁有一部分單位後,便會想辦法通知所有業主有財團準備收購。通常舊樓欠缺管理,可以的話,我會偷偷掛個大橫額在大廈當眼處,如此一來租客都不敢租住這兒,商戶也怕日後被迫遷的麻煩而另覓舖位。
- 如果大廈有什麼需要維修保養,我會盡量游說其他業主不要夾錢維修,理由是「大廈快被人收購啦,搞來幹什麼?我就不願夾啦。」如此一來,大廈越來越日久失修,住客想盡快搬走,租客不敢進來,業主想租出單位就難上加難。
- 然後刻意把自己的單位丟空不放租,終日打開窗戶,任其風吹雨打,讓石屎剝落、漏水漏電,甚至把它弄污引來蛇蟲鼠蟻,任憑鄰居與樓下單位投訴也全不理會,最好讓漏水滲至樓下商戶,讓他們連生意也做不成。生意差、租不出,就更易以平價收購舖位。
- 如有業主不肯賣或開天殺價,我就傳出發展商因成本太高而取消收購的消息,連隨爆出是哪個業主「阻人發達」,用群眾壓力來迫使該業主離場,我就可以撈底收購了。
記住:筆者從沒說過「別人」如這樣做,我只是說「假如我是衰人發展商要收樓收舖,可以這樣做」。當收購樓上銀碼較小的住宅後,慢慢進一步收掉樓下舖位,夠八成業權後,就可以申請強制拍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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