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建局收購,租客能獲賠償嗎?

想來到香港買舖投資、租舖開店的朋友,一定要看這本《買舖要買得PRO》,由我 – 盛滙商鋪基金創辦人李根興著作。我會帶大家實地考察,跟大家重溫書中的商舖知識。

最近市建局公佈了以4759萬去收購我後面這間位於九龍城龍崗道37至39號舖的新明記肥牛豬骨煲,建築面積1600呎,實用面積1300呎,樓齡是41年。下個問題問問你,實質上業主獲得多少賠償?租客又有沒有份呢?

市建局收購的話,業主一般會多收15%作為津貼,即是業主收到4759萬以外還有714萬賠償。租客方面,這本書就提到當市建局收購,業主和租客均有得賠,租客可以獲得怎樣的賠償呢?計法就是租客應課差餉租值的三倍,即是每一年租客交租的總數再乘三倍,另外再加上營商特惠的津貼,即每年連續的經營可以拿到應課差餉租值的10%,其上限是30年,金額最低是11萬,10年或以下,金額最高是70萬。但若果是由私人發展商收購的話,賠償就純粹按租約辦事,等到租約期滿後,租客就要搬走沒得賠。

用這間店舖為例子,假設現在的租金是每月13萬,在這裡經營了五年的時間,租客的賠償就是13萬港幣X12個月X3(3倍的應課差餉租值),等於港幣468萬,再加多一點營商特惠津貼的話,即13萬X 12 X 10% X5(經營了五年),就是港幣78萬,但由於上限是港幣70萬,即是加起來是468萬加70萬,合共租客的賠償是548萬了。在這裡做生意外,假設你接收了這間店舖作為租客,裝修不多又免頂手,由市建局來收購,就馬上賠你幾百萬,有多和味!

來到香港買舖租舖,投資商舖的時候學多點,商舖知識對你當然有優勢,這本書《買舖要買得PRO》可作參考,想租舖、買舖,記住找我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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